為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(以下簡稱網約車)經營服務行為,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,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,根據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(交通運輸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商務部、工商總局、質檢總局、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),結合我省實際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提高思想認識,加強組織領導
各級交通運輸、通信管理、公安、商務、市場監管(工商、質監)及網信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網約車發展的重要性和復雜性,將其作為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、提升城市交通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。要建立健全聯合工作機制,明確責任分工,加強部門協作,形成監管合力,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。
二、 嚴格市場準入,規范經營許可
(一)申請在本省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平臺公司,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,并按照《暫行辦法》及本省實施細則要求,向省級或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,取得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》。
(二)擬從事網約車服務的車輛,應當符合本省規定的具體標準和條件,由車輛所有人或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,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,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,取得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》。
(三)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,應當符合《暫行辦法》規定的條件,并經考核合格,取得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》。
三、 加強運營管理,保障安全服務
(一)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,應當保證運營安全,保障乘客合法權益。要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,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,駕駛員背景可靠、培訓到位。
(二)平臺公司應按照相關國家標準提供運營服務,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,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,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。
(三)平臺公司應落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數據安全保護責任,依法合規采集、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,不得泄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。
四、 強化監督檢查,維護市場秩序
(一)各級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,加強對網約車經營服務行為的監督檢查。交通運輸部門重點監管平臺公司、車輛和駕駛員的資質及運營行為;公安機關重點監管網絡安全、公共安全及駕駛員背景審查;市場監管部門重點監管價格行為、競爭秩序及產品質量;通信管理、網信部門重點監管網絡與信息安全。
(二)嚴厲打擊非法營運活動,對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、線上線下服務車輛或人員不一致、違規收費、泄露乘客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,依法予以查處。
(三)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及時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合理訴求,維護各方合法權益。
五、 健全協同機制,推動長效治理
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。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,實現信息共享與執法聯動,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監管效能。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,引導社會預期,營造規范、健康、有序的網約車市場環境。
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此前本省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各級相關部門在執行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,請及時報告。
湖南省交通運輸廳
湖南省通信管理局
湖南省公安廳
湖南省商務廳
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(原工商局、質監局職責已整合)
湖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
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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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3 11:3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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